在公开场合向公众人物泼水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39:14 17383

在公开场合向他人泼水,没有造成他人伤害的,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在权威性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等,如果因为侵权人的这一行为造成了其他损失的话,也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向侵权人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比如,向公众人物泼水,可能对其人格权、名誉权等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进而会影响到其代表的公司形象,可能对该公司的业绩、股价等产生影响,造成间接损失,这些损失也是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的。

另外,如果泼的是热水或者硫酸等,造成他人伤害,经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定罪量刑。如果经鉴定为轻微伤,则不构成犯罪,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条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