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监视居住后是不是要判刑?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38:45 39474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监视居住后还要判刑吗?

网友咨询:哥哥现在被监视居住,因为他涉嫌诈骗罪。不知道会怎么样,想要问一下监视居住后会怎么判呢?

浙江五正律师事务所周斌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法定情形同取保候审。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

监视居住不是要判刑。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有罪,被告人释放有罪得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周斌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人员可令其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依法应当速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四)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

(六)已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适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周斌,浙江大学毕业,总裁律师。从业以来,一直坚持“高度诚信、高度专业、高胜诉率、高满意度”的四高标准作为自己的执业目标,以“诚信是律师的生命”作为自己的执业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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