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会判刑吗,判几年?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38:21 27438

在现实生活当中,关于经济犯罪的种类是非常多的。通常情况下,像银行或者是股票市场等这些在正常资金交易的状况下,如果吸收客户资金的话,那么会及时的为客户的资金进行入账。如果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会判刑吗

网友咨询:如果银行的工作人员对客户的存款不入账定什么罪,判刑判几年

浙江戈创律师事务所余建君律师解答: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会判处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余建君律师解析: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指不记入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账目,以逃避国家金融监管,至于是否记入法定账目以外设立的账目不影响该罪成立。“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是指将没有入账的资金挪借给其他单位,或者将没有入账的资金作为贷款发放其他单位或个人。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构成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借款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二是要有牟利的目的,不具备这两个条件,不能构成犯罪;

认定本罪应注意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本罪中的“牟利”,一般是指谋取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如利息、差价等。对于用款人为取得贷款而支付的回扣、手续费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收取的回扣、手续费等,应认定为“牟利”;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收取回扣、手续费等,数额较小的,以“牟利”论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将用款人支付给单位的回扣、手续费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索取用款人的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其他财物,或者收取回扣、手续费等,数额较大的,以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余建君律师系浙江戈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当地优秀律师,中共党员,自2005年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办理工程款追讨案,执业风格稳健、智慧,为人诚信、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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