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逃人员抓到怎么量刑,量刑会加重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35:36 39806

对犯罪嫌疑人抓捕是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在网上发布通缉令,对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如果通缉犯被抓获的,那么关于网逃人员的量刑,量刑会加重吗

网友咨询:一个表弟,他很早就辍学了,之后就一直以偷抢别人的东西为生活,那么关于网逃人员的拘留时间,抓住后会怎么处理?

广东商达(福田)律师事务所陈清旭律师解答:

网上追逃被抓,依据其犯下的罪行定罪量刑,不会因为逃跑而加重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网上追逃人员被抓获后立即宣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并拘押看守所。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陈清旭律师解析:

通缉和网上通缉的区别: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网上通缉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网上通缉不同于通缉。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通缉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通缉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网上通缉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通缉的程序要求:

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需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作出通缉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2、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

3、被通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已经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4、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

5、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必须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6、有关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当及时布置查缉。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迅速通知通缉令发布机关,并报经抓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凭通缉令羁押。原通缉令发布机关应当立即进行核实,依法处理。

7、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机应当立即在原发布范围内通知撤销通缉令。

执业十年以来,陈清旭律师团队,担任数十家公司法律专业顾问,专业办理刑事辩护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办理大量无罪、缓刑、取保案件,积累了数百宗成功办案的经验,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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