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其名下未冻结的财产,家属是否可以转移?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35:29 11579

冻结财产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公告。那么,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其名下未冻结的财产家属是否可以转移

网友咨询:批捕了没冻结可以转移财产吗?

福建宏飞律师事务所吴跃华律师解答:

批捕了没冻结不可以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原邮电机关。

法院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依法冻结存款等账户资金:诉讼前或者诉讼中,一方申请对资金账户进行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依法冻结账户。判决生效后,执行程序中,法院可以依据职权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资金账户。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吴跃华律师解析:

关于批捕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申请逮捕后,需要同级检察机关的批准。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1、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退回公安机关。

2、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如认为还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继续侦查。如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需要作撤案处理。

逮捕的三大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要求。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用逮捕,而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

民盟福建省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盟福建省直属石油化工支部副主委、福建省中外企业家联谊会理事、福建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市优秀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公司法方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员、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成员、福州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智库成员、福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福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市鼓楼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福建宏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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