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刑期如何算,多次受贿是否适用数罪并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24:18 45991

数罪并罚是指同一个犯罪分子犯下了多个罪,这些罪堆积在一块受罚。数罪并罚的处罚力度肯定是会比单罪更加严重一些,所以很多人也想要知道数罪并罚的刑期计算方法。那么数罪并罚刑期如何算多次受贿是否适用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刑期如何算多次受贿是否适用数罪并罚

多次受贿不适用数罪并罚,受贿罪是数额犯罪,多次受贿,将每次的数额累计相加,合并计算数额,从而依此标准进行量刑。

数罪并罚有三种情况:1、审判时一人犯数罪:吸收、限制加重。2、服刑后发现漏罪:先并后减。3、服刑后又犯新罪:先减后并。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解释》将“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作为受贿罪的从重处罚情节,该情节可以起到入罪或升格法定刑的作用,但不是成立受贿罪的必要要件,因此,如果不考虑该情节的受贿行为成立受贿罪,该情节(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同)又构成相关渎职罪的,两罪之间系原因与结果关系的牵连犯,予以并罚,并未重复评价。

如果“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这一情节已经在受贿罪入罪或升格法定刑中发挥了作用,再将该情节以相关渎职罪认定,从而并罚的,此时该情节被评价了两次,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其实,在该情节同时被受贿罪和相关渎职罪评价之时,成立受贿罪和相关渎职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这样既未重复评价,又不致罪刑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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