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没收财产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22:47 5746

法官要是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判处主刑的同时又判处了附加刑的话,则此时是需要实际执行所判的附加刑的。其中比较常见的有没收财产。那判决生效之后,实际执行没收财产的刑罚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执行没收财产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执行没收财产的注意事项有:

1、在审判实务中首先是要界定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之前是否所负了此债务,如果在没收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债务,法官就应当给予充分考虑,否则债务就不在考虑之列。

2、合法的债务,这里的“合法”是法官在审理中应该重点审查的一个关键环节,看债权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债务是否有不合法的,比如:赌博所产生的债务是不合法的,应不予偿还。

3、被告人所负债务应当在没收财产数额之内予以偿还,若同时有多个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又不足以偿还的,有特殊情况;

如依法抵押、担保的,按照民法的理论,有优先权的,可以优先进行偿还,否则应当按比例进行偿还,这更为公正、合理。

4、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请求的期限刑法中未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民法的理论,当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满二年的法院予以支持,否则不予以偿还。

《刑法》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对庭前预缴罚金的被告人或者其家属要积极引导,主动让他们认识到积极缴纳罚金是一种悔罪表现,在主刑上可以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鼓励其积极主动自愿缴纳罚金,以达到财产刑中的罚金能够及时缴纳,不至于法院有“空判”的现象产生,同时这也需要家属的积极配合。

对被告人自愿足额缴纳罚金,接受法院审判的,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在审判中要在主刑上体现宽大处理政策,这也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刑事案件的量刑处罚中,不管最后被判处的是怎样处罚,只要不是按照法律规定免于刑事处罚的话,那么就需要实际执行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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