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不满五年又犯寻衅滋事的,属于累犯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20:32 10893

醉驾不满五年当事人本不应该犯错,但是在吃夜宵的时候又不小心跟其他人发生了口角,结果演变成打架最终变成了寻衅滋事。面对醉驾不满五年又寻衅滋事的情况,当事人担心自己会被当做累犯处理,那么这种情况属于累犯吗?

醉驾几个月后因为和别人发生了口角,最后演变成打架,成了寻衅滋事,请问构成累犯吗?

醉驾不满五年又寻衅滋事的,不构成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故意犯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不满五年又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本案中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最高刑罚是拘役,因此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特别累犯针对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本案也不属于特别累犯。当事人在判断是否属于累犯时,除了注意法定期间之外,还应当注意前后罪都应当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故意犯罪。

《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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