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拆看他人的信件能否构成犯罪?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20:18 38618

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隐私的保护,但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偷看他人信件、偷窥他人隐私等等行为都侵犯了法律规定的隐私权,在民法层面上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等方式救济自己的权利,那么私自拆看他人的信件能否构成犯罪呢?

信件由招商银行发过来的,现在信件找不到了,只剩下信封。谁知道拆信人构成什么违法行为,该受到什么样的法律惩罚?

公民的通信自由受法律保护,私自拆看他人的信件,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以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1、“隐匿”是指偷偷地隐藏他人的信件;

2、“毁弃”是指把他人的信件丢弃、撕毁或者烧毁;

3、“非法开拆”是在没有经过收件人、发件人同意或者司法机关批准(因为司法机关为侦查案件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扣押邮件电报)的情况下,擅自开启他人的信件。

本罪所侵犯的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利,对象是他人的信件,但不包括国家机关的公函,如果毁灭国家机关的公函,不构成本罪而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本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并且精神正常的人。

《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如果是邮政工作人员私自拆开当事人邮件、信件的,相比于普通人私拆信件,应当从重处罚,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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