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莹莹律师:宠物狗咬伤小偷,属于正当防卫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8:58 9496

张三的电动车总是被偷,蹲守小偷数次也没有逮到,一怒之下斥巨资购买了一条德牧用来看家。终于有一天小偷又来偷东西,被德牧逮到咬伤了,小偷要求张三承担医疗费等损失,张三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小偷偷我家的电动车,被我家养的狗咬伤了,结果小偷要我赔钱,请问狗咬伤小偷赔钱吗?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宠物狗可以视为权利人的防卫装置,关于小偷入室盗窃,宠物狗将其咬伤,所有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可以区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来讨论。

1、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饲养的动物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本案是小偷非法侵入住宅,偷盗财物造成的,属于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情形,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刑事责任

宠物狗咬伤小偷致其轻伤及以上损害的,所有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狗咬伤小偷的行为是否构成所有人使用防卫装置进行的正当防卫,如果构成正当防卫,那么所有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反之,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正当防卫

宠物狗的作用即为看家、防御不法侵害,应当视为所有人的防卫装置,在小偷非法侵入住宅或者实施盗窃行为等不法侵害时,被宠物狗咬伤制止不法行为的,应当认为构成所有人使用防卫装置的正当防卫,对因此造成的小偷的损害,阻却刑事责任,所有人不构成犯罪。

(2)防卫不适时

如果在小偷已经被控制或者处于无法逃脱的状态后,宠物狗咬伤小偷的,此时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构成防卫不适时,所有人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防卫过当

防卫的目的在于制止不法侵害,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与不法侵害行为相当,明显不相当的,构成防卫过当。但是由于宠物狗并不能完全由所有人支配,在受到惊吓的情况下,可能存在失控的情况,其次,宠物狗撕咬小偷行为的轻重也不能由所有人决定,因此是否构成防卫过当,所有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有待商榷。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预先设置的防卫装置对于不法侵害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不应该成立防卫提前。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讨论,比如在公共场所或者一般人容易接触到的地方和在居住房屋内等私密空间设置防卫装置,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是不同的。

如果是在自己家里,为了防止贼人入侵盗窃,那么设置一点电流比较小的防卫装置,还是应当允许的。这里主要的范围限定,在于这个防卫装置到底有没有危害到公共安全和超过防卫的必要限度。

如果是在田地等私密性不强的地方,布置电网,这也会对经过此地的一般人产生现实的危险,如果是在天黑看不清的情况下,非常容易造成事故,此时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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