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露馨律师:行为人只参与分赃,构成共同犯罪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8:31 21985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人们为了一时的利益不惜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这样的话是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的。有的还是属于团伙作案,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只参与分赃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呢?

不参与犯罪,而只是分赃的行为如何定性?

参与分赃的人肯定是不可能无罪的,是不是属于共同犯罪,还要视情况而定,对于只分赃而没有参加犯罪的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何定性:

1、如果该参与分赃的人,参与了犯罪预谋、为犯罪准备了工具等的活动,虽然没有亲自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的,仍属于共同犯罪,要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但该人实际参与了分赃的,一般情况下不属于犯罪,只需将所得赃物退还被害人即可;但如果明知是赃物而以转移、窝藏赃物为目的参与分赃的,则属于违法,严重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一、以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为标准,可将共同犯罪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1、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进行了商议和谋划,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共同犯罪。

2、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开始着手实行犯罪时或在实行犯罪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共同犯罪。

二、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以共同犯罪所构成之罪是否可由一人单独实施为标准,可将共同犯罪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1、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按刑法分则规定本可由一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因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而成立的共同犯罪。

2、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按刑法分则规定一人不可能实施而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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