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抢劫后,在逃避追捕时使用武器,未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6:49 42494

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

龚开泉窜到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沙头村沙头市场,见妇女余某英正手持钱包在买菜,于是,龚开泉乘余某英不备之机,突然冲上前将余手中的钱包抢走,钱包内有人民币804.2元,钱包价值30元,合计赃款物价值人民币834.2元。此时,余某英大声喊“有人抢东西”,附近的黄某孝、黄某昌、黄某文、黄某农等人闻讯随即追赶正往沙头村东升大街方向逃走的龚开泉,龚开泉见有多人追赶,便将抢来的钱包扔在地上而继续逃跑,当龚开泉逃至东升大街时,黄某孝从另一条巷子跑到龚前面拦住龚去路,龚见有人挡住去路便从身上取出一把带备的小刀向黄某孝刺去,但因黄某孝避让而未能刺中,后龚开泉继续逃至街边一废弃猪舍躲避追捕,黄某孝等人即将该猪舍包围并报警,公安民警接报后赶到将被告人龚开泉抓获归案。破案后,起回全部赃款赃物,已归还被害人。龚开泉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龚开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余某英不备之机,突然冲上前将余手中的钱包抢走,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夺罪。在实施抢夺犯罪行为后,为抗拒其它公民的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使用小刀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人从事法律工作十三年,主办民事、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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