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钱财当场被抓,拒捕伤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6:42 39623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黄绍海伙同吴华在漳平市永福镇石洪村刘纯某家,由吴华望风,黄绍海从木梯爬到二楼窗户进入刘纯某家一楼店铺,从抽屉内盗得现金173.4元后准备离开时,被刘纯某夫妻发现并欲抓住被告人黄绍海,黄绍海为了逃走用力反抗,用手乱打,并叫同案人吴华进来帮忙,两人动手将夫妻二人打伤后,吴华逃离现场,黄绍海被当场抓获。经法医鉴定,夫妻二人损伤均为轻微伤。案发后,黄绍海劫取的现金173.4元退还被害人。黄绍海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黄绍海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二被害人轻微伤,当场劫取现金173.4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黄绍海在犯罪过程中使用暴力反抗情节较轻,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 【转化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转化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职律师执业以来,本律师秉承专业、诚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先后代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广受好评。专业领域:婚姻家事,法律顾问,非诉代理,家族信托,交通事故等。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