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持刀故意伤害他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3:57 43875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4月7日21时许,黄世玉在其位于和县香泉镇香泉居委会小戎自然村的家中,因家庭琐事与丈夫胡某发生争执。胡某扇了黄世玉两耳光,黄世玉感到气愤准备到厨房拿菜刀吓唬胡某。后黄世玉走到屋外看到玻璃圆桌上有一把水果刀,顺手拿在手里。胡某见状拖住黄世玉衣领将黄世玉拖回西间卧室,将黄世玉推倒在床上,黄世玉仰面躺在床上。胡某坐在黄世玉腹部,用腿压住黄世玉的腿,左手掐黄世玉的脖子,右手扇黄世玉耳光。黄世玉警告胡某,如果继续扇其耳光,其就拿刀干胡某,胡某不予理会。黄世玉遂右手拿刀朝胡某胸部戳了一下,胡某被戳后“哎哟”一声从床上站起来。胡某受伤后跑到东间卧室向其母亲薛某呼救,薛某没有回应,胡某又回到西间卧室跪地趴在床边。黄世玉见胡某受伤流血,遂喊人对胡某进行施救。后胡某被他人送往医院,到达医院时已经死亡。经鉴定,胡某系心脏破裂合并心包填塞死亡。黄世玉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黄世玉因家庭琐事,持刀故意伤害胡某身体并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的,被害人有过错,黄世玉能自愿认罪,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2年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毕业,从业经验丰富,擅长建筑工程纠纷、合同争议、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以及刑事辩护。以丰富的办案经验解答你的疑惑、解决你的法律纠纷,给我一分信任还你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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