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异性聊天引起不满,争吵中掐死对方,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3:41 34840

由于法律规定的条件,特定的人只有有限的责任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9月,大高与罗某相亲,后罗某随同大高到云南省勐海县格朗和乡南糯山村委会丫口老寨58号生活。5月28日晚,因大高与其他异性朋友微信聊天的事情引起罗某不满,双方遂发生争吵。29日上午,二人再次因微信聊天的事情在卧室发生争吵,在争执过程中,大高在床上用双手掐住罗某的脖子,导致罗某窒息死亡。当日11时许,大高拨打其母亲佐得的电话,将罗某死亡的消息告知佐得,后某、当才、大批等人赶到案发现场,大批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勐海县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将大高抓获。案发后,大高家属与罗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大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大高无视国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

大高系限制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大高有自首情节,且其作案后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院工作多年,具有民事、刑事、执行等司法实践经验。作为执业律师会为当事人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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