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后持木棍前去讨论,将人打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3:31 41767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够构成故意伤害罪。

8月1日,文应和与余某因琐事发生吵打被人劝开,文应和随后邀约文建勇等人携带木棒到余某家理论,文应和持木棒将余某头部打伤,文建勇持木棒将余某2打伤。余某2因颅脑损伤经医治无效后死亡。8月24日,文建勇被抓获,文应和到富源县公安机关投案。文应和、文建勇的家属通过村委会向被害人亲属支付赔偿款人民币6000元,并交纳人民币3000元用于处理后事。

文应和、文建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文应和不能正确处理民间纠纷,持木棒伤害他人,致无辜人员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

文建勇受文应和邀约携木棒参与打斗,应当对共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其行为亦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

在共同犯罪中,文应和提起犯意并实施主要攻击行为,系主犯;文建勇受邀约参与且作用较小,系从犯,应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倪昌凤律师从事法律服务10多年,具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从业以来主办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法律顾问、经济合同纠纷等,深受当事人好评。秉承“重托所系,义不容疏”的良知,尽心尽职为当事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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