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关系不和谐,持菜刀砍击妻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3:10 38221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

黄加东与被害人黄某单系夫妻关系,黄某单因感情不和欲与黄加东离婚。2021年1月24日黄加东要求被害人黄某单退还其在打工期间寄给黄某单的2万元钱,当日13时许,黄某单在位于的家中将2万元转账给黄加东后表达二人不要再在一起的意思,并转身至厨房。黄加东认为黄某单的言行是在嘲笑其,遂产生杀害黄某单的念头并跟随黄某单到厨房,持菜刀砍击黄某单的颈、头、背、手臂等部位致黄某单受伤,后黄某4等村民闻讯赶到现场进行劝止,并将黄某单送医,经富宁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单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黄加东作案后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到场处置,后被口头传唤到案作了如实供述。黄加东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黄加东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故意杀人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属犯罪未遂,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黄加东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公安民警对其进行控制时无抗拒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符合自首成立的法定条件,属自首。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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