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意图杀人,未能得逞,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3:05 19030

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未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剥脱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但不管是什么杀人行为,都必须具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杀人行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根据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当然也可能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

8月24日16时许,在亳州市谯城区怀志远家中,怀志远因家庭琐事和其母亲被害人吕某发生争执,后怀志远用水果刀朝吕某脖子处划一刀,吕某跑出屋外被人送到医院紧急救治。经亳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吕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经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怀志远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怀志远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怀志远故意杀人,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怀志远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怀志远自愿认罪悔过,被害人吕某对怀志远表示谅解,对怀志远依法可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主擅长建工合同纠纷以及刑事案件辩护,对于金融借款纠纷及交通事故等均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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