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交警查住,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2:36 47690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2021年6月14日15时许,察某某酒后驾驶鲁A2H某某号微型轿车,行驶至济南市天桥区济泺路洛口派出所南侧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察某某的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99.4±4.2毫克/100毫升,属醉酒状态。2021年7月7日,察某某接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察某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察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依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察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后又因二次行政违法被行政处罚,再次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其目无法纪,屡教不改,应从严处罚,对其免于刑事处罚或适用缓刑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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