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百人刷单套现消费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2:18 12456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张某在北京经营了一家包子铺,受疫情影响,店里的生意十分惨淡。2020年11月,某购物平台工作人员到店推销电子消费券,让张某和其好友郝某看到了一丝“商机”。经过一番研究,二人发现只要下载购物平台APP,便可通过手机对消费券进行核销,无需到店扫码消费。

2020年12月3日至6日间,郝某利用其学校老师的身份,伙同张某组织200余名学生在购物平台领券,每个人可以领取面额40至160元不等的四张消费券。郝某通过该购物平台商家版APP登录商家页面,并使用商家登录账户直接验证消费券,以虚假形式完成刷单。刷单成功后,再将学生实际支付的钱款退还,赚取消费券面额与实际消费的差额。在没有实际消费的情况下,短短4天,二人使用电子消费券套取消费补贴款14990元。两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郝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二人案发后积极退还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郝某有坦白情节,张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分别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刘通,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擅长于刑事辩护、控告、合规等领域,从业以来办理的多起案件取得了不批捕、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等良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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