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讨债务三次扣押债务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2:14 35040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现实的自由主要包括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从一定场所离开的自由以及在场所内的身体活动自由。

2021年2月的一天晚上,魏某联系被害人郭某到其公司办公室商谈还钱事宜,郭某表示无钱归还,魏某遂不让其离开,共计扣押郭某12小时左右。3月,魏某又一次将被害人郭某带回公司,守着郭某不让其离开,共计扣押10个小时左右。5月,魏某再次将郭某带回公司办公室不准离开,直到郭某从其亲友处借款归还部分欠款后,才得以离开,共计被扣押50余个小时。另查明,2021年6月,魏某接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被害人郭某对被告人魏某表示谅解。魏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魏某为索取债务三次非法扣押他人,累计时间长达70余小时,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

综合魏某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从事律师职业数十年,通晓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法规,担任多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律师顾问,代理多起经济、民事和刑事等重大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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