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砸坏法院工作设施,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1:30 30703

任何人理应尊重司法裁判,敬畏国家法律,理性表达诉求。一切破坏、损害法院工作设施,恐吓要挟法院工作人员,寻衅滋事的行为,均是对国家法律的藐视、对司法权威的挑衅。

4月,钱某某因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共有财产纠纷一案的判决,在法院信访服务中心指引牌、公交汽车站等场所张贴印有法官照片、对案件审理结果表达不满情绪内容等的纸制信息。法院多次进行判后答疑,并商请驻地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劝诫,钱某某置若罔闻,谩骂诋毁,伺机报复。10月24日22时许,钱某某至上海二中院外,用石头将法院立案庭二楼的玻璃外墙和法院设立于人行道上的公告栏玻璃砸坏。钱某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工作设施是依法惩罚犯罪,解决民事、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职责顺利履行的重要保障。

任何人理应尊重司法裁判,敬畏国家法律,理性表达诉求。一切破坏、损害法院工作设施,恐吓要挟法院工作人员,寻衅滋事的行为,均是对国家法律的藐视、对司法权威的挑衅。

钱某某任意损毁法院工作设施和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钱某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相关财物损失,依法可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17年执业律师经历。擅长公司法务、企业并购重组、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股权激励设计、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债权债务清收等,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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