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08:41 48393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2021年5月17日17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水头村村西,刘永与被害人刘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互殴,刘永持铁锹把殴打刘某腰部致其左季肋部软组织损伤、左侧第9和第10肋骨骨折,刘某殴打刘永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脑外伤后神经反应。经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刘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刘永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21年7月20日,刘永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案发后刘永赔偿被害人刘某并获得对方谅解。刘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刘永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刘永系自首,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

鉴于刘永均曾因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仍不思悔改,可对其酌予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成斌律师,男,专业从事律师职业十余年,担任多家学校、综合性企业法律顾问。法律理论与实践功力深厚,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擅于从细节中发现问题,办案风格严谨、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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