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不能委托代理,不能委托代理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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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14:01:46 32048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生活中需要委托他人办理事项的合同越来越多。请求委托他人代理,需要签订委托代理合同。那么哪些行为不能委托代理不能委托代理的情况有哪些

哪些行为不能委托代理不能委托代理的情况有哪些

以下几种行为是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的:

第一种,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比如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结婚、离婚、立遗嘱、收养子女等,不得由代理人代理。

第二种,双方约定不得由他人代理的,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例如约定必须由特定人完成的表演、演唱会等,因与债务人的思想水平、创作能力分不开,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因此,不能由他人代理。

第三种,违法行为不得代理。侵权行为,内容违法的行为,例如非法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私自买卖黄金等行为,都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当然不能进行,因而也不能代理。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委托合同已有偿为原则,以无偿为例外。当事人如未在合同中约定为无偿,则应推定为有偿。在委托合同为有偿且受托人完成了受托事务的情况下,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值得注意的是,受托事务的完成也许实现了委托人的目标或合同目的,也许没有活没完全实现,但目的的实现与否并不是判断事务完成的标准。判断标准只有一个,即受托人是否完全适当地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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