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投保人享有的权利有什么,享有哪些权利?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其他

2023-03-19 14:01:38 25679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那么交强险的投保人享有的权利有什么享有哪些权利

交强险的投保人享有的权利有什么享有哪些权利

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

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投保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一是变更基本信息的权利,如住址变更、通讯方式变更、职业类别变更、身份证变更(更新)、交费方式变更、保险利益变更(如年金领取期限和方式的变更)等等。

二是变更投保人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之间,可以进行投保人变更。比如夫妻离婚,如果互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分割保单时,可以通过变更投保人的方式,使保单不因退保而失去保障,当然,这需要双方的认可和配合办理。

三是指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权利。投保人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可由投保人指定受益人。

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提供有关证明的义务。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