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盲盒”成“侵权盲盒”,其中的法律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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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14:01:18 35023

“生活就像盒子里的巧克力,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阿甘正传》里的这句台词一度被用来形容盲盒的神秘之处,让无数玩家永远充满期待。那么“快递盲盒”成“侵权盲盒”其中的法律问题是什么

有人在网上卖快递盲盒,最低3元包邮,盒子里可能装有手机等贵重物品。卖家描述,他们所卖的快递盲盒都是快递丢件或无人认领、收件人不要的快递。那么“快递盲盒”成“侵权盲盒”其中的法律问题是什么

《民法典》第312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318条还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作为已支付快递商品费用的收件人,在达到遗失物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条件之前,均享有问题快递的所有权。对于此类问题快递,在未经理赔的情况下,快递员或快递公司并未取得问题快递的所有权,亦无权擅自直接对快递中的物品进行线上二次售卖或转让给他人售卖。对于无权处分人将快递中物品转售他人的行为,收件人可依照《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向转售其快递的“快递盲盒”卖家请求损害赔偿。

在大多数情形下,问题快递的形成系因无法联系到收件人且由于外包装、运单破损等无法寄还寄件人或寄件人拒绝签收。这类无人认领的无主快递并非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其在本质上应属于因快递寄送等问题导致的对物品享有所有权的收件人丧失了对该快递物品事实占有的“遗失物”。

我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等方式销售商品。若“快递盲盒”卖家成立欺诈消费者行为,则将构成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需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退还货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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