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发送营销短信属于侵犯个人隐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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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13:59:23 8651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一般分为私人生活安宁、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几种基本类型。

私人生活安宁是指自然人的生活安定和宁静的权利,自然人有权排斥他人对其正常生活的骚扰。一般来说,私人生活安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日常生活安宁,也就是说个人对自己的正常生活具有不受他人打扰的权利;二是住宅安宁,即个人的住宅不受他人打扰;三是通信安宁,比如电话、短信、微信骚扰等。

民法典颁布后,个人通讯生活的安宁纳入到隐私权保护范畴,不再将侵犯隐私权行为认定限在对个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的侵犯上,明确了对个人安宁权的保护规则。

随着“双十一”促销活动临近,10月27日工信部发布消息,要求电商平台全面自查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

双十一期间的短信轰炸行为已经构成对个人私生活的打扰,固然是属于违法行为。同时,10月27日工信部发布消息,要求电商平台全面自查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或许,今年的双十一我们终于可以清静清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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