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在微信群骂班主任被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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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8 18:13:38 37862

近日,江西上饶,一名八年级学生的家长周某因为孩子转班级一事,在班级微信群内辱骂班主任吴某。例如:“你根本就不配做个称职的老师,肮脏了老师二个字,你为人师表缺乏基本的道德等等。”吴某认为名誉权受到侵犯,向法院起诉,要求周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1元。经法院调解,周某当庭道歉,吴某接受周某的道歉;双方达成谅解,吴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组织和个人应采用合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侵害他人名誉权,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周某为自己辱骂吴某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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