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为推迟商品房预售,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承包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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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09:44:25 19975

在招投标工作开始之前,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咨询公司对一些重要的或规模较大的项目要进行资格预审,通过了资格预审的承包公司才能够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

法律咨询:

开发商为推迟商品房预售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承包人怎么办?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回答:

1、承包人必须要求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书面指令;

2、承包人就暂停施工所引起的工期顺延、停工损失等进行索赔、签证。

杨科律师解析: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承包人组织施工管理不利,如资质等级不够、施工队伍实力不足、技术设备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等,这是主要的原因;

2、承包人承诺垫资施工,但支付能力不足,导致暂停施工;

3、违法施工,致使工程被责令停止,如未遵守文明施工规定、破坏公共道路管线、破坏历史文物等;

4、施工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甲方或监理公司要求暂定施工进行整改;

5、其他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杨科律师普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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