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符合一定条件的承包人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符合一定条件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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