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趁店员不注意掉包阿胶,店员损失一个月工资,你怎么看?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其他

2023-02-27 11:11:41 23576

指望这个女子将阿胶归还是不可能了,很明显该女子就是故意“偷梁换柱”本质上和盗窃无疑,试问这个黑衣服的女子会自投罗网吗?

通过视频可以发现:

1、女子在作案前明显已经做好了调换的准备,拿了一模一样的盒子的阿胶,填充了小米和纸张,显然这是有备而来,并不是无心之过,所以这种调换实质上就是盗窃;2、女子进店以后找了各种理由支开店员,然后利用空档2秒钟就把阿胶替换掉不排除是惯犯的可能性,相信附近的药房应该有的也曾经遭遇过该女子,而且有的可能至今还不知情。

所以,指望这名女子将阿胶还回来,不太可能了,只是对于这样的人,既然有视频影响为证,我相信抓捕起来应该也比较容易,同时女子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虽然目前并不清楚女子是初犯还是利用此种方法实施过多次盗窃的事实,但是根据《刑法》的规定,对该女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后,能够将这样的犯罪分子早日抓捕归案,然后予以严惩!年纪并不大,完全有能力自食其力的情况下,偷盗药店的东西,这种行为我认为应当予以严惩!

值得一说的是,换掉的那一盒假阿胶,当时朱崇梅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同,第二天同事来交接班的时候检查才发现的,原来偷盗的女子提前在阿胶盒子里装了一袋小米,并且塞了很多纸盒、透明胶等来防止小米来回晃动,不得不说,真是“用心良苦”啊。

目前,药店已经报案,药店店员因此损失一个月工资,该女子肯定是跑不掉的,毕竟她的行为被监控拍的清清楚楚,抓到只是时间问题,我觉得还是自首比较好,这样说不定判的轻一点,希望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被抓到既丢脸,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类似的占别人便宜的案件数不胜数,就信息本身来看,如果该女子是惯偷,那么达到数额、频率等标准就会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其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青岛市的相关规章,多次盗窃一般是两年三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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