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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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1:11:12 26008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

我的父亲是一名摩托车司机,靠拉客载货养家糊口,我母亲则打些零工,我正在县中读书,妹妹也刚上小学,父亲是我们家的精神与经济支柱。半年前我父亲在等客时遭遇车祸,被一辆小汽车撞到脾脏破裂,丧失了大部分的劳动能力,因为小车司机是酒驾负全责,现在在协商赔偿的事情,我想问问我和妹妹作为被抚养人,这个抚养费的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在你述及的这起事故中,有关赔偿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你父亲所承担抚养和扶养义务的范围,二是抚养费的计算标准。你和你妹妹作为未成年人是你父亲担负抚养义务的对象这没有问题。另外,由你父亲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纳入扶养赔偿范围。赔偿的标准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计算,即考虑你父亲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照你们的居所地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对未成年人扶养的赔偿计算到18岁,对由你父亲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他近亲属的扶养赔偿计算20年。后者如果是年满60岁和75岁的老人,还有更细的计算标准。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在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人身损害伤残标准的实际情况下,可采分段赔偿与自由裁量结合的方法,即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评定的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段(赔偿被扶养人生活的100%),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段(赔偿被扶养人生活的50%—90%),7-10级为可能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段(赔偿被扶养人生活的0—50%),各区段法官均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在各区间内酌情确定赔偿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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