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抵押物有哪些?哪些不可以作为抵押物?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其他

2023-02-27 11:08:34 18447

抵押,作为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在实际信贷操作中广为运用。抵押,是抵押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设定抵押权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常见的抵押物有哪些?哪些不可以作为抵押物

网友咨询:

常见的抵押物有哪些?哪些财产不能用作抵押?

肩承铁律律师解答:

据《担保法》第34条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肩承铁律律师补充:

根据《担保法》第37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担保法》第34条第5项、第36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特别提示 (1)可以作抵押物的财产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2)抵押人可以将数项财产共同抵押。(3)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有效。

(4)违法、违章的建筑不得抵押。

肩承铁律律师总结:

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第三人是抵押人,债权人是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是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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