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适用城镇居民收入或农村居民收入的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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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1:08:22 45479

界定标准为:1、受害人的户籍登记信息,户口薄记载的户籍性质。(农业户口、非农)2、若农业户口的受害人在城镇务工、经商、定居、生活的,事故发生前在城镇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并且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来确定残疾赔偿金。

网友认为:

城市的乡村结合部,做饮用水生意,但没有营业执照。有暂住证,但是不连续。二审法院想推翻一审城镇的判决,改判农村,这是为何呢?如果二审被公关了,真的改判农村标准赔偿,我们向高院申诉是否可行?上诉法院据申请,查原判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被上诉一方可以发表辩论意见,主张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改判的,可以申诉,但再改回来的概率很小。

现在农业户口取消了,对以前还未解决的涉及户口区别赔偿的民事纠纷应该怎么算呢?

如果是在北上广工作的白领,在老家农村意外身亡呢?按理也只能到当地法院,那赔偿岂不是低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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