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 ! ! 深圳华强北交易订单再现新骗局 ! ! 百万货款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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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1:05:17 46740

商海滚爬多年的深圳老板竟被骗,

骗子究竟使用了什么迷魂招数?

请看骗局大揭秘:

骗局

2018年8月29日,位于深圳华强北的宏浩电子公司销售部张主管接到一客户来电,客户称为大新科技股份公司(为某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采购员余良,要采购一批电子物料,订货量较大,如有意合作可先到公司考察。

有着多年商业经验的张主管通过上网对来电的大新公司进行了详细了解,该公司成立时间长、信誉好、实力雄厚。张主管向公司老板王总汇报后,便与来电的余良约了第二天到大新公司考察。

第二天下午,张主管和王总两人来到大新公司的坂田天安云谷产业园,大新公司采购部刘专员出面,和余良一起带张主管和王总参观了工厂,看了工厂规模,张主管和王总内心十分满意,随后余良邀请张主管和王总到公司会客室商谈合同具体事宜,为体现合作诚意,王总表示愿意给到大新公司优惠价格。

随后,经过双方沟通,确定了合同条款,首笔订单人民币120万元(不含税),先支付15%定金,收款账号为宏浩公司财务的个人账号,定金到帐后五日内由余良上门验货提货,余款30天付清。

过了几天,余良带着公司负责人签名和盖好公章的采购合同(余良为大新公司授权代表)到宏浩公司,由宏浩公司老板王总在采购合同上签名、盖公司章,合同双方各留存一份,并对合同样品封存后交给余良。

签订合同第三天,宏浩公司收到定金18万元,宏浩公司随后在9月10日如期将货交给上门来提货的余良,经当场验货,符合合同要求。

10月11日约定的结款时间到期,张主管联系余良付款,余良手机关机,到当天下班时间,没能和余良取得联系。第二天张主管又多次电话和微信联系,仍没能联系上余良,便电话联系大新公司总机转接财务,却被财务告知公司并没有这笔订单,大新公司也没有余良此人。

张主管和王总大惊,赶紧带着采购合同赶往大新公司,找到公司采购部经理郑总,经比对公章,发现采购合同上的公章并非大新公司印章,签名也不是公司负责人笔迹!公章和签名属伪造!

张主管和王总大为不解,当天明明由余良带两人到大新公司考察,公司采购部刘专员也出面接待介绍工厂情况,还在公司会客室初步商谈了合同事宜,怎么公司会没有余良此人,也没有这个订单呢?!

揭秘

大新公司郑总经过详细询问才知道:余良是2017年上半年在一次商业聚会中和刘专员认识,余良说自己渠道广,可以帮助代理一些业务,期间余良也向刘专员介绍过几单小业务,此前也带客户看过工厂,如果客户愿意合作就和公司签订合同。

这次张主管和王总来大新公司考察当天,余良先来到公司,对刘专员说又有一个客户要来,和此前一样,让刘专员通知保安开门,余良出去接客户进公司,进来工厂后刘专员出面简单接待和介绍一下公司,然后由余良和客户沟通。这次带客户参观工厂后,余良对刘专员说客户要考虑一下,什么时间和公司签合同等客户回话,刘专员信以为真,没想到余良这次竟然玩了花招。

张主管和王总知道情况后,赶紧报警,经鉴定,采购合同上大新公司公章和负责人签名确属伪造。让人没想到的是,余良留给宏浩公司的身份信息也属虚假!刘专员在商业聚会中认识余良后,也没有深入去调查和了解 ,没想到余良身份是假的。

余良身份不明,给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查措施,终于在宝安区石岩田心新村一民房内将其抓获。

经审讯和调查:余良真实名字叫余为平,2014年曾因诈骗罪被深圳龙岗区法院判过刑,18万元的定金款账号是余为平在华强北购买的他人银行卡,其对宏浩公司称该付款帐号是大新公司的对私付款账户。

余为平通过参加商业聚会,认识一些大公司的重要人员,设法弄熟关系,利用容易出入公司的便利条件,然后假借大公司采购员的名义联系客户,还带客户到公司实地考察,让客户误以为他是大公司的人,并先支付少量前期款骗取客户信任。

余为平收到宏浩公司120万元货后当天以80万元卖给了东莞塘厦的一家小厂。余被抓获时,赃款已被挥霍,所剩无几。

宏浩公司损失至今没有得到赔偿。

看了这个活生生的案例,大家是不是感叹如今骗子的手法太高明,实在令人防不胜防!!!

如果换作是我们或亲友碰到类似事件,会不会一样掉进坑里???

资深法律人士温馨提示:

1、对交易对手的调查,仅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和普通渠道了解,并不一定可靠。

2、公章很容易伪造,一份重要的合同,如果不能确定印章的真实性,就应进行真伪查证。

3、合同尽量让对方经办人在合同上签名,并保留经办人身份信息,如不能确定真实性,就应进行验证。

4、向客户公司相应部门或人员查证交易合同的真实性。

5、向客户公司询证交易合同经办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6、如付款账号不是客户账号,可以电话联系客户财务告知已到账,以此可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7、能带进客户公司的人不一定是客户员工。

8、密切关注合同履行进度。

9、对合作不久的客户,订单突然由小变大时,您可就要留点心了。

10、商业聚会、网络交友或其它活动中认识的人员的身份不一定真实,如打算深交或发生业务、经济往来,请您务必首先弄清对方身份。

龚生超律师龚生超律师,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东著名品牌律师事务所)“风雨同舟”资深律师、律所合伙人;深圳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考官;深圳电视台《法观天下》、《第一现场》栏目嘉宾律师、法援律师。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又通过国家首次司法考试,近二十年法律部门工作经历,担任过多家中外资企业和党政部门法律顾问,具有丰富实用的法律事务工作经验。根据案件不同情况,找出和运用最佳处理方案,尽力达到最好的处理结果。擅长处理公司商事、刑事行政、房地产、婚姻家事等案件。曾先后处理过长城、艾美特、康达尔集团、松下公司、香港安达集团等多家中外资大型、上市公司的法律事务,其中处理的部分项目标的达数十亿元。办理案件方式方法独到,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多次受邀深圳电视台对相关法律事件进行专业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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