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时效性有哪些
既然是‘’民事案件‘’,胜负在于‘’打证据‘’。所谓‘’证据‘’就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在法庭上原告和被告都有责任在法庭出示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无论书面证据,还是所谓事实证据都是反映案件事实的证据之一。那么,所谓‘’事实证据‘’到了法庭上它表现为经人为加工的当事人陈述丶证人证言、现场勘查丶照相…等法律规定的‘’法定形式‘’,其中所说的‘’书证‘’(书面证据)也是其中之一,是无所谓谁优谁劣的。所以,要形成案件的‘’法律事实‘’,所有证据都依法必须在法庭上出示丶听取双方当事、诉讼代理人对每一证据的质疑等意见,经确认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并排除了合理怀疑才会被法庭采信。
综上所析:一切证据只有经法庭示证和质证后采信作为定案依据才具有‘’实效性‘’,没有经过上述法定程序的‘’事实证据‘’与案件是没有意义的。
延伸阅读
赞助链接
推荐其他文章
- 男子15年前把小舅子老婆卖给...2023-03-18
- 怎么看待《大轰炸》美国正常上...2023-02-27
- 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才...2023-02-27
- 乐事薯片吃出“毛发”,乐事回...2023-02-27
- 代购商品发生侵权,谁来承担责...2023-02-27
- 百万奔驰仅开了6天就出问题,...2023-02-27
- 实际工程量与招标不一样的能调...2023-03-16
- 注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2023-03-19
- 自然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取...2023-03-16
- 见义勇为行为,能否适用自甘风...2023-02-27
- 民法典教你担保莫任性2023-02-20
-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2023-02-27
- 抚恤金发放方式有哪些,怎么规...2023-02-27
- 想要申请法律援助,应该去哪里...2023-03-19
- 杭州24岁女孩近16万债务被...202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