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延伸阅读
赞助链接
推荐其他文章
- 负有监管责任的人未尽监管职责...2023-03-19
- 生命权的权利内容有什么2023-02-27
- 在没有得到用户允许的情况下,...2023-03-19
- 小偷摔伤房主有责任吗2023-02-27
- 谎称低价出售迪士尼门票进行获...2023-03-19
- 剖宫产划伤婴儿的脸,医生该负...2023-02-27
- 因被同事偷看工资单小伙被单位...2023-03-18
- 好意搭乘发生交通事故的四种赔...2023-03-19
- 员工东西在公司被偷,公司应该...2023-02-27
- 妻子执意给骗子转钱,丈夫崩溃...2023-03-18
- 5岁男童28楼扔剪刀砸伤老人...2023-02-27
- 揪学生头发致皮骨分离的老师提...2023-02-27
- 工程施工合同管辖的约定2023-03-16
-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额如何计算?2023-02-27
- 什么是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202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