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真的不能招用未成年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劳动纠纷

2023-03-14 09:11:39 5443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我国一直很反对未成年人到企业进行工作,那么,未成年人是否真的什么工作都不能做吗?答案却是未必的,有一些工作还会可以招用的,比如现在如火如荼的爱豆文化,很多都是未成年。但是企业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我国法律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文艺工作者、运动员、艺徒概念的界定,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按前款规定批准招用的少年、儿童,用人单位应当切实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促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成长,并负责创造条件,保证少年、儿童依法接受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哪些单位和个人具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第一款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1年;

(三)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我国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等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有上述可以看出,我国并非是完全排斥未成年工的,因为有些特殊的工作是需要未成年人做的,比如体操之类的,因为未成年时期是黄金时期,成年以后就不具备这种条件了,但是,我国对于未成年工的保护还是比较全面的,但是企业的执行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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