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到底如何计算?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网友认为:
最低工资的组成是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的,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夜餐费、特殊工种津(补贴、劳动保护和保险福利方面的补贴(含住房、水电、交通等补贴)。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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