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利弊及风险有哪些?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劳动纠纷

2023-03-13 18:42:12 38400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另一方面,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至指定的公司工作,这些接受派遣员工的单位称之为“用工单位”。虽然没有和劳动者发生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负责管理、指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网友认为:

由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用工关系的严厉管理,以及社保比例高和基数不断上升,给正规的用人单位造成了具大的负担。用人单位唯一的策略就是用工精细化。负面效应就是会大量减少非必要用工,长期用工(对很多岗位而言替代性较强)。 实际上会有非常强的负面效应。

本质上是用工单位出,但是基本都是用工单位给派遣单位派遣单位在给你上保险和工资,法律上的社保和发薪企业都是派遣单位。

没有签订过其他了,刚和校领导提出辞职,离开学9月还有两个月,校领导还嫌说得晚了……说学校的人事工作是有特殊性的。可合同上并没有任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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