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赔偿畸高违约金,劳动仲裁追回的胜算大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劳动纠纷

2023-03-13 18:42:04 14138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又不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二十六条规定的法定免除违约金的情形,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网友认为: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期限为两个月。一方不服起诉的,法院一审为6个月、二审期限为3个月。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7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我签订的聘用合同第七条,试用期内,是可以提前30天通知后解除聘用合同的。

关于服务期违约金的约定,根据《人事管理条例》第23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培训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