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签名字能作为证据吗
诉讼仲裁中的举证方式
部分公司可能会以未签名的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作为证据,主张劳动者未在该单位工作,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对此,劳动者不必过于担忧,公司此类举证恰恰可以说明其曾有意与该劳动者订立合同,属于“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行为。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也不会仅以无劳动者签名为由作出对劳动者不利的裁决、裁判。
劳动者在仲裁、诉讼中可以主动出击,提供工资卡的流水单、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果、与公司领导的往来邮件、信息等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此类证据的证明力在案件的审理中可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议劳动者用心准备,以更好维权。
劳动合同没员工签字,除非有证据证明员工恶意伪造签名,否则法院或仲裁员一般不认可该证据,视为未与员工签署合同。
规章制度没员工签字,如公司能举证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向员工公示即可,比如提供在公司公告栏公告证据、开大会的录像且该员工参加了大会,仲裁委和法院也会认可该规章制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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