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
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违约金为原则的。理由是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违约金是对损失额的预定。
延伸阅读
赞助链接
推荐其他文章
- 公司倒闭了怎么赔偿员工?2023-04-04
- 残疾人的残疾证能有什么优待的...2023-03-14
-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求单位补偿...2023-03-13
- 如何看待离职赔偿金全给硬币,...2023-03-13
- 买断工龄是否违法2023-03-13
- 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脏病死亡是否...2023-03-13
-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法定范围有...2023-03-13
- 如何查询自己的社保卡?怎样正...2023-03-14
- 入职当天就被辞退,合法吗?2023-03-13
-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不给赔...2023-03-13
- 初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签多久...2023-03-13
- 公司告知让员工主动辞职怎么维...2023-03-13
- 延迟复工期间的性质是什么2023-03-13
- 对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如...2023-03-13
- 在工作期间遭遇车祸身亡是否可...202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