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怎么定义的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生活,实践当中一般至少认为应有二至三个月。因此,如果法院认定存在同居情形,无过错方不同意调解和好,法院应判离,并且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实践中一般最高限额为五万元,一般法院也只支持一至二万元。总之,同居的证据是很难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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