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人违规操作致其十级伤残,申请仲裁会如何裁决?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劳动纠纷

2023-03-13 18:29:31 25037

在现代社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后,用人单位往往不服仲裁结果。就要提起诉讼。

网友咨询:

我公司工人在工地干活时,违规操作机器,导致手指挤压伤,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经劳动仲裁裁决后,我公司不服裁决作出的停工留薪期5个月的赔偿标准(山东停工留薪目录规定挤压伤为3个月),欲提起诉讼,另外我公司可否在起诉时主张工人违规操作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其违规操作受伤后,我公司派人陪护住院,耽误工期)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龚成贵律师解答:

首先当接到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后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和伤残等级不予认可,可以在收到通知一个月内提出行政复议。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重新审理案件。但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如果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的,还应当先由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受理。

龚成贵律师解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47条所述裁决是终局裁决,直接生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工人违规操作存在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以此为新的理由起诉,要求其承担部分责任。

龚成贵律师补充: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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