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十级伤残申请仲裁会如何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47条所述裁决是终局裁决,直接生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工人违规操作存在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以此为新的理由起诉,要求其承担部分责任。
延伸阅读
赞助链接
推荐其他文章
- 工人十级伤残申请仲裁会如何裁...2023-03-13
- 工伤鉴定有年龄限制吗,工伤鉴...2023-03-13
-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给小时工公交...2023-03-13
- 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可以...2023-03-13
-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有什么不同...2023-03-13
- 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如...2023-03-13
- 错过工伤申请期限,还能认定工...2023-03-13
- 过去的大洋现在是多少2023-03-13
- 聘书能否作为签订劳动合同,微...2023-03-13
- 员工个人自愿不交社保可以吗?2023-04-04
- 工伤鉴定的费用谁出2023-03-13
- 如果企业已经向应聘人员发放录...2023-03-13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在哪...2023-03-13
- 员工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是什么2023-03-13
- 骑车上班不慎摔倒,责任在自己...202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