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包括什么?公司缴纳的社保包含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劳动纠纷

2023-03-13 18:28:03 18590

当劳动者进入到单位上班,入职的第一件事就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当劳动合同想要解除时,应该如何协商呢?

网友咨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包括公司缴的社保金? 我与公司签的合同是2018年10月31号到期,10月8号公司说不再续签。我在公司工作超过12年了。他们会赔偿我12个月的工资。我知道是一年所有收入平摊下来的平均工资。那么我想知道是否应该包括公司替我交的社保金? 我说的公司交的社保金是代我缴的我个人部分的。如果可以包括有法律依据吗?

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解答:

经济补偿金包括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平时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但是不包括公司缴费部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计算,而不是按照实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车贴饭贴房帖等各种补贴、加班费、提成,而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都是从这些工资总额中扣掉的,当然应当计算到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中去。

王丹律师解析:

一、经济补偿金包括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平时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但是不包括公司缴费部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计算,而不是按照实得工资计算。

应得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车贴饭贴房帖等各种补贴、加班费、提成,而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都是从这些工资总额中扣掉的,当然应当计算到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中去。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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