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究竟如何界定?员工打卡的是否能证明没旷工?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劳动纠纷

2023-03-13 18:27:21 25452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劳动法规定:旷工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的行为。

网友咨询:

今天上班抽空去银行办了点私事,结果太寸了,老板去找我我正好不在(去了2个小时...以为老板不在呢)。回来后老板发邮件说我今天的行为算旷工,并且威胁要裁掉我(新老板和我不对付),我想问诸位大哥大姐一下,旷工究竟如何界定?因为我们公司是刷卡上下班的,我刷卡是否能证明没旷工呢?老板说以后我必须每2个小时去他办公室签到(但是公司章程中没有这个条款),否则按照旷工处理,如果他真的这么做并以此为由裁掉我,我申请劳动仲裁能否得到支持?

魏晓妹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要连续矿工3天或累计15天(一年内)单位才能直接开除,但如果你矿工的这两个小时正好因为你没在而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是可以开除你的,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魏晓妹律师解析:

新劳动法第42条规定:矿工在接近退休年龄(按有关规定一般为五年以内)时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符合退休、退职条件,可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享受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可以按规定领取社会救济金,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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