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何优点? 什么情形下可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相较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没有结束的时间,那么只要不出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双方劳动合同可以一直延续下去。
网友咨询: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啊?
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谈寅卿律师解答: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且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多在该企业已经至少工作十年以上,或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谈寅卿律师支招:
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种是已经在这家公司兢兢业业的连续工作十年了,可谓是老臣子,即使是从酬功的角度,也该签了。
第二种是已经连续签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也没有被公司开掉,第3次签劳动合同,这时就可以提出要求了。
第三种是企业改制或者是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应该都签劳动合同了)的,而离退休不到10年了,也是可以要求的。
第四种是比较取巧的,你来公司上班的时间超过一年了,可公司还没有和你签定劳动合同,此状况就可以直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就看公司好坏了,好公司一切都好,运气差的话,碰见个差的公司,签个无固定期限合同也没什么用的。
总结一下,自己的权益都是一步一步争取的,要讲究方式方法,别合同签了,印象坏了,那是得不偿失的。
谈寅卿律师执业于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执业以来,处理各类诉讼案件500余起,是无锡地区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谈律师的执业理念是以法为纲,以理服人,用最小的成本换取您最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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