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孕期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劳动纠纷

2023-03-13 18:20:10 40782

现实生活中,因为公司经营不善而要解散员工的现象很常见,一般来说解除员工按照一年赔偿一个月的标准,那么解散孕妇是否也一样。

网友咨询:

您好,我媳妇2013年4月入职的,合同期到2016年4月。2014年10月底生下我闺女,现在正在休产假,她的产假休完正好是年假,他们公司正常可是休息到3月1日左右上班。现在公司通知要注销解散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赔给她多少钱(几个月工资)。我现在了解到的情况是她到3月1日的工资和年终奖按正常在职发放,赔偿双倍补偿金(通常是说N+1,那就是2N+2=6月吗?),现在比较有疑问的是,她解除劳动合同后,基本1年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请问哺乳期可以要求赔偿吗?这个有相关规定没有?如果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上班到哺乳期结束可以吗?希望知道的网友帮忙解答下,谢谢。

江苏旭昊律师事务所时爱萍律师解答: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接受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是4个月的工资。

时爱萍律师解析:

解散孕期员工的赔偿标准

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解聘。

但是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法》法定的终止事由,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包含孕期职工,单位支付职工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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